各学院、创业孵化基地:
现将《关于开展湘潭市“高新杯”首届女性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潭妇发〔2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已经创业、正在创业或拥有自己创意想法、创业计划且有志在湘潭创业的女性(含教师)均可参赛。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在3月31日前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纸质档送到招生就业处就业创业指导科,联系人:何佳振,联系电话:5829144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3077737@qq.com。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于4月10日前将材料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赛事组织
学校将在4月10日-15日期间组织参赛选手进行一轮路演,请参赛选手做好PPT及相关准备。
附件:《关于开展湘潭市“高新杯”首届女性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团委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湘潭市“高新杯”首届女性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要求,湘潭市妇联、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科技局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湘潭市“高新杯”首届女性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创业“她力量”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湘潭市妇联、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湘潭市人社局、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科技局共同主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和评审指导委员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湘潭市妇联事业部。评审指导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和指导。
三、参赛对象
已经创业、正在创业或拥有自己创意想法、创业计划且有志在湘潭创业的女性均可参赛。
参赛人员须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社会记录。自然人参赛选手如拥有法人实体的,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企业无负面社会新闻,社会形象良好,企业主导产品有较好技术先进性。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实用性,便于推广和应用,不违反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2.参赛选手要有较强创业愿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或实施计划,项目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财务管理等特点,描述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预期经济效益。
3.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项目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项目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该项目参赛资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获奖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所带资料
(1)《湘潭市首届“高新杯”女性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及表中所要求的相关附件资料一式三份;
(2)3000字以内的《项目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具体要求见报名表。
2.报名方式
(1)登录湘潭女性网、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www.xtctp.com/)下载报名表,再发至大赛统一邮箱:fncyds@163.com;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电话:0731-58583177,联系人:赵永华。
(2)到县市区(园区)妇联报名,由县市区(园区)妇联汇总后交湘潭市妇联事业部。
(3)相关部门和高校可以推荐个人参加大赛,并对资格进行审核。
(4)大赛组委会对参赛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结果在湘潭女性网上公布。
六、比赛流程
1.组织报名( 3月 10日 至 4月 10日 )
2.资格审查( 4月 10日 至 4月 15日 )
3.初赛(4月下旬)
(1)创业项目展示:通过PPT现场展示和讲解创业项目;
(2)答辩:参赛选手接受评委对其创业项目及综合能力的即兴问答。
4.复赛(5月中旬)
复赛形式和初赛相同,确定10个项目进入决赛。
所有复赛项目在微信公众号“莲城莲花”、“湘潭高新”上公示并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进入决赛的重要参考。
5.决赛暨颁奖晚会(5月下旬)
决赛在湘潭电视台举行,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大赛组委会将分别颁发奖金和奖杯。此外,参赛项目、入围项目、获奖项目还将享受第七项奖励政策。整个过程电视台录制播出。
七、奖励政策
1.所有参赛报名创业项目,直接进入湘潭市创业项目数据库。符合相关金融授信条件的选手,将推荐给与有关银行提供贷款支持,享受金融机构一对一金融服务,优先获得1-100万融资机会。
2.所有成功入围初赛的创业项目,经大赛组委会推荐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获得由主办方提供的10-50万元创业贴息贷款扶持。
3.所有成功晋级决赛的10个创业项目,除享受第1条、第2条的奖励措施外,由高新区创业中心进行项目评估,选取若干项目入驻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作为重点扶持项目:一是享受500-1000㎡生产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或100-200㎡办公场地费用减免;二是优先推荐其与力合长株潭天使投资基金进行对接;三是享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等方面的创业服务。
4.所有成功晋级决赛的10个创业项目,凡符合湘潭市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可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支持。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为保证此次系列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此次大赛将设组织奖若干名。
2.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及网络新媒体,组织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尊重妇女、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引领更多女性走创新创业之路。此次大赛将在湘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开展“我的创业故事”“我的创业梦想”系列报道。
3.整体推进。各县市区(园区)妇联、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等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积极参与,认真做好选拔、推荐、组队和协调工作,确保系列活动整体推进。
附件:湘潭市“高新杯”首届女性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湘潭市妇联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
湘潭市人社局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科技局
2016 年3 月8 日
附件:
湘潭市“高新杯”首届女性创新创业大赛
报 名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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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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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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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照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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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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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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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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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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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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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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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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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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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行业领域 |
□先进设备制作 □光机电一体化 □高技术服务业 □文化创意 □信息技术 □节能环保 □新材料 □新能源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餐饮业 □服务业 □农业 □其他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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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阶段 |
□已注册成立公司 □暂未注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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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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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制作权 □专有技术 □药品批文 □医疗器械批文 □创新商业模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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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知识产权 □合作研发 □购买技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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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附件) |
1、《项目创业计划书》(含主营业务介绍、财务情况、项目预算、团队及雇工情况、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调研及风险分析等); 2、个人身份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专利证书、商标授权书等核心技术证明资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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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声明 |
本人保证所提交报名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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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乡镇或园区等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县市区(园区)妇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于3月31日前交至所在县市区(园区)妇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