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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获得者候选人(团队)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奖励我校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项目,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中高投(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宋瑞雪先生的捐赠意愿,特设立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现将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获得者候选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瑞雪创新创业基金”项目候选人必须为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或团队。

申报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见《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获得者候选人评选10人(团队)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团队向所在学院申报,填写《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所在学院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严格把关后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申报限额》(附件2)创新创业学院综合

3.学校评审。“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评审委员会择评选10名候选人或团队

4.公示审定。“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评审委员会确认候选人或团队后在创新创业学院主页公示

5.奖励审定后的“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获得者由创新创业学院发文并颁发资助金。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含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相关佐证材料请按照申报表中填写的顺序依次整理成一个文档。

2.请各学院于2022年8月30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综合科(地:立德楼A304,电话:58291441,联系人:李玲),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nkjdxsc@163.com

附件:

1. 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

2.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申报限额

3.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申报表

4.湖南科技大学瑞雪创新创业基金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6月30日